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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盐东镇)
发布日期:2016/12/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3857]

嘉宾简介:区委常委、统战部长、盐东镇党委书记顾硕

访谈时间:2016年129

访谈主题: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

访谈摘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区纪委监察局“亭湖廉政网”。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区委常委、统战部长、盐东镇党委书记顾硕做客访谈,与广大网友畅谈如何加强纪律问责,激发党员干部担当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欢迎您,顾常委!

[顾硕]: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一起交流。

[主持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请谈一谈您对《问责条例》的认识?

[顾硕]:对《问责条例》我有三个方面的认识,首先,我认为《问责条例》执纪目标很明确。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打“老虎”拍“苍蝇”的力度越来越大,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得到发挥,在这样高压反腐的背景下,一些党员干部虽然不贪不占,但为官不为,庸政懒政怠政情况有所增加,《问责条例》就是告诫和警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如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不想干事就要被追责,而且“终身问责”。第二,《问责条例》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法规体系。如果说《廉洁自律准则》为党员树立一条道德“高线”,《纪律处分条例》是党员不能碰的行为“底线”,那么《问责条例》则为党员领导干部划出一道为官“红线”,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这不仅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也针对党组织,它们之间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从严管党治党的“制度群”。第三个,我感觉《问责条例》内容简明扼要、可操作性非常强。过去我们110多部党内法规文件里都有问责的条款,多头立规、问责内容不统一、责任概念不清晰、可操作性不强,《问责条例》对以往问责规定进行了整合规范,从明确问责主体和对象,到规定6种问责情形、7种问责方式,针对性、操作性更强,既促进党员干部积极履职,也有利于开展问责工作。

[主持人]:目前,全党都在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盐东镇是怎样组织学习宣传的?

[顾硕]:《问责条例》颁布后,镇党委高度重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抓好学习宣传。一是,每月20日党员统一活动日把《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活动和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集中学习,使全镇党员干部培训一次,对没有学习的参加补学。二是,向每个党员干部发放学习资料,鼓励自学。并通过座谈、讨论、考试等方式检验学习效果。三是,造浓氛围,通过宣传标语、广播、镇政府网站、微信工作群,持续推送《问责条例》相关解读,力求让每一位党员干部熟知《问责条例》、更好的执行《问责条例》。

[主持人]:《问责条例》着重解决“不敢担当、为官不为”的问题。实际工作中,您是如何让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

[顾硕]:问责是手段不是目的。盐东镇是全国重点镇和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改革攻坚等任务非常重,全镇办理各类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170项,承担行政执法权限748项,今年仅重点项目就有38项,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就是想办法激发各级党员干部主动作为、积极作为的干事创业激情,使他们敢于担当、勇于负责。首先,领导带头、普通党员干部向班子看齐,班子向主要领导看齐,作为一把手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对影响发展的问题,坚决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履行好主体责任、带头严明党的纪律,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通过强有力的问责,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不犯严重错误。其次是创造干事创业的氛围、建立健全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责任豁免的容错机制,确立为发展配干部、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重用敢干事、敢创新的干部,激励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及时调整不适宜、不胜任、不称职干部,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

[主持人]:请您谈谈盐东镇贯彻落实《问责条例》的情况?

[顾硕]: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刚才已经讲过,首先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知职、懂职、明责。关键在推动全镇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真正扛起来。二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细化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镇纪委协调督查”的工作机制,坚持“两个责任”年度双报告、党政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和评议、廉政提醒谈话等制度规定,每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通过建立台账、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强党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三是严格问责,对涉及制度不落实、损害群众利益、工作失职等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进行追责问责。今年来,我们对在镇违章建设整治中工作不力的5个责任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涉及的7名责任人采取诫勉谈话、提醒谈话、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了问责,达到了“曝光一起,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问责条例》为制度遵循,把履责和问责有效结合,形成良好责任导向,以严问责推进真担当,以勇担当展现新作为。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按照“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要求和原则细化工作责任;将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抓好开展问责工作的监督检查,真正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加大“为官不为”“庸懒散拖”等典型案例的公开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形成有力震慑,以严格问责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开创富裕美丽盐东建设新局面。

[主持人]:刚才顾常委围绕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这个主题,和我们分享了认识和体会,同时也介绍了盐东镇的一些工作做法及下一步打算。相信今天的访谈会给大家带来不少启发,感谢顾常委做客“亭湖廉政网”,也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

[顾硕]: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主持人]:再次谢谢顾常委。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谢谢大家,下期再见!

嘉宾简介:区委常委、统战部长、盐东镇党委书记顾硕

访谈时间:2016年129

访谈主题: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

访谈摘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区纪委监察局“亭湖廉政网”。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区委常委、统战部长、盐东镇党委书记顾硕做客访谈,与广大网友畅谈如何加强纪律问责,激发党员干部担当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欢迎您,顾常委!

[顾硕]: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一起交流。

[主持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请谈一谈您对《问责条例》的认识?

[顾硕]:对《问责条例》我有三个方面的认识,首先,我认为《问责条例》执纪目标很明确。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打“老虎”拍“苍蝇”的力度越来越大,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得到发挥,在这样高压反腐的背景下,一些党员干部虽然不贪不占,但为官不为,庸政懒政怠政情况有所增加,《问责条例》就是告诫和警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如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不想干事就要被追责,而且“终身问责”。第二,《问责条例》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法规体系。如果说《廉洁自律准则》为党员树立一条道德“高线”,《纪律处分条例》是党员不能碰的行为“底线”,那么《问责条例》则为党员领导干部划出一道为官“红线”,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这不仅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也针对党组织,它们之间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从严管党治党的“制度群”。第三个,我感觉《问责条例》内容简明扼要、可操作性非常强。过去我们110多部党内法规文件里都有问责的条款,多头立规、问责内容不统一、责任概念不清晰、可操作性不强,《问责条例》对以往问责规定进行了整合规范,从明确问责主体和对象,到规定6种问责情形、7种问责方式,针对性、操作性更强,既促进党员干部积极履职,也有利于开展问责工作。

[主持人]:目前,全党都在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盐东镇是怎样组织学习宣传的?

[顾硕]:《问责条例》颁布后,镇党委高度重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抓好学习宣传。一是,每月20日党员统一活动日把《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活动和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集中学习,使全镇党员干部培训一次,对没有学习的参加补学。二是,向每个党员干部发放学习资料,鼓励自学。并通过座谈、讨论、考试等方式检验学习效果。三是,造浓氛围,通过宣传标语、广播、镇政府网站、微信工作群,持续推送《问责条例》相关解读,力求让每一位党员干部熟知《问责条例》、更好的执行《问责条例》。

[主持人]:《问责条例》着重解决“不敢担当、为官不为”的问题。实际工作中,您是如何让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

[顾硕]:问责是手段不是目的。盐东镇是全国重点镇和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改革攻坚等任务非常重,全镇办理各类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170项,承担行政执法权限748项,今年仅重点项目就有38项,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就是想办法激发各级党员干部主动作为、积极作为的干事创业激情,使他们敢于担当、勇于负责。首先,领导带头、普通党员干部向班子看齐,班子向主要领导看齐,作为一把手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对影响发展的问题,坚决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履行好主体责任、带头严明党的纪律,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通过强有力的问责,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不犯严重错误。其次是创造干事创业的氛围、建立健全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责任豁免的容错机制,确立为发展配干部、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重用敢干事、敢创新的干部,激励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及时调整不适宜、不胜任、不称职干部,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

[主持人]:请您谈谈盐东镇贯彻落实《问责条例》的情况?

[顾硕]: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刚才已经讲过,首先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知职、懂职、明责。关键在推动全镇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真正扛起来。二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细化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镇纪委协调督查”的工作机制,坚持“两个责任”年度双报告、党政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和评议、廉政提醒谈话等制度规定,每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通过建立台账、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强党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三是严格问责,对涉及制度不落实、损害群众利益、工作失职等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进行追责问责。今年来,我们对在镇违章建设整治中工作不力的5个责任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涉及的7名责任人采取诫勉谈话、提醒谈话、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了问责,达到了“曝光一起,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问责条例》为制度遵循,把履责和问责有效结合,形成良好责任导向,以严问责推进真担当,以勇担当展现新作为。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按照“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要求和原则细化工作责任;将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抓好开展问责工作的监督检查,真正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加大“为官不为”“庸懒散拖”等典型案例的公开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形成有力震慑,以严格问责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开创富裕美丽盐东建设新局面。

[主持人]:刚才顾常委围绕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这个主题,和我们分享了认识和体会,同时也介绍了盐东镇的一些工作做法及下一步打算。相信今天的访谈会给大家带来不少启发,感谢顾常委做客“亭湖廉政网”,也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

[顾硕]: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主持人]:再次谢谢顾常委。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谢谢大家,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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