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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区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6/12/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3875]

嘉宾:亭湖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仇道玉

访谈时间:2016年126

访谈主题: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区纪委监察局“亭湖廉政网”。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亭湖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仇道玉做客访谈,与广大网友畅谈如何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全面从严治党。欢迎您,仇书记。

[仇道玉]主持人好,“亭湖廉政网”的网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一起交流。

[主持人]今年7月,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首先,请仇书记谈一谈,您是如何理解《问责条例》与全面从严治党之间的关系的?

[仇道玉]好的,我认为《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严动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问责条例》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实现党的团结统一,一靠理想,二靠纪律。这次颁布实施的《问责条例》,是我们党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它与《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一起,共同构成了以党章为遵循、以责任为导向的制度体系。其次,《问责条例》强化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先锋队只有从严管好自己,才能在国家和民族事业中发挥领导核心和模范带头作用。《问责条例》总结历史和实践经验,针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明确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同时,《问责条例》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问责条例》的出台就是要警示全党,失责就要问责,在权力和责任的关系上,责任是第一位的;在义务和权利的关系上,义务在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主持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请问仇书记,您是如何理解《问责条例》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担当精神?

[仇道玉]我认为,我们党员干部不仅要用“力”担当,更要用“心”担当。中央颁布《问责条例》,最终目的不是为了问责,而是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惩腐肃贪的一系列重拳,形成了强烈震慑。但“为官不为”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的背后,反映的还是担当精神不足。抓好落实关键在党委,破解问题根本靠担当。我们要把《问责条例》作为强化担当精神的有力武器,通过问党的领导弱化之责、问党的建设缺失之责、问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之责、问维护党的纪律不严之责,激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营造风清气正的好环境,促进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履行好应尽的职责。

[主持人]《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各级党组织都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以真问责体现真担当。请问您是如何理解《问责条例》的核心内涵?

[仇道玉]我认为《问责条例》的核心内涵突出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突出担当精神。“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起来”,是《问责条例》的核心。构建权力与责任相适应的问责机制,是制度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通过激发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找准责任边界,最终形成责任倒逼机制。其次,突出主体责任。《问责条例》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责处罚,“落实责任”就是《问责条例》的关键。各级党组织肩负着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而党员领导干部则是推进管党治党的“关键少数”,二者相配合、齐使劲,才能真正管好党治好党。《问责条例》把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挺在了前面,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底线”,(首次)从党的制度层面规定,严肃追究三方责任。再次,突出问题导向。《问责条例》对于问责的范围作出了明确划定,主要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开展问责,明确了六种问责情形,对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和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既要追求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最后,突出凝心聚力。《问责条例》的导向是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必须较真碰硬、传导压力。领导干部要履职尽责,党员要身体力行,只有心往一处想,才能劲往一处使,只有“步调一致”,才能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巩固和加强党的团结统一。

[主持人]:好,问责条例》颁布之后,最关键的还是要抓好学习贯彻工作。请问仇书记,我们区住建局党委在这方面已经开展了哪些工作?

[仇道玉]自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后,我们住建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学习活动,引导局机关党支部、下属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进一步把握理解条例的精髓和内涵,确保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双到位。一是严格标准,学出成效。局党委及下属17个党组织运用“住建大讲堂”、集中党课日活动、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全面系统地学习宣传《问责条例》,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局党委主要领导及下属各党组织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积极投身到“学、思、践、悟”中,学以致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带头践行《问责条例》,努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做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表率。三是严格督查,责任落实。我们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了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局纪检组以《条例》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好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局党委会议上研究决定的事项,督促落实到位。同时,要求全系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把《条例》记在脑中、刻在心上,坚持高标准,严格守纪律。四是对照排查,严控底线。我们将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督促全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对照《问责条例》,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计划,切实抓好整改,使纪律和规矩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主持人]:我们区住建局党委下一步如何深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强化责任意识,把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仇道玉]《问责条例》以党章为遵循,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为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员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提供了制度遵循。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深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进一步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提升工作执行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从政环境。一是心中有责,勇于担当。我们将严格按照《问责条例》的要求,紧密结合住建系统实际,进一步完善《局党委及成员工作职责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监督责任,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住建事业各项工作中,推动既管事又管思想管作风,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二是从严问责,动真碰硬。我们将始终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时时保持定力,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真抓真管、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抓学习,带头守条例,敢于严问责,当好贯彻问责条例的示范者和推动者。局党委旗帜鲜明地支持局纪检组执行问责条例,该打的板子一定狠狠地打下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真正让问责条例立起来、严起来、硬起来。三是重在履职,确保常态。问责只是手段,目的在于引领干部担当作为。我们注重把追责问责与任务分解、监察监督、工作考核有机结合,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以追责问责倒逼干部担当,弘扬住建人“团结拼搏、勇争一流”的精神,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在岗知责、在岗思责、在岗尽责。以追责问责促进工作落实,严格执行“任务分解、工作报告、跟踪督查、社会监督”四位一体“工作落实链”,推动担责尽责、追责问责常态化。以追责问责推动制度完善,进一步修改完善局系统建设行业管理制度,提升服务效能,以真问责推动真担当,团结带领全系统广大干群,坚定地干、大胆地干、扎实地干、精准地干、为建设新亭湖作出应有的贡献。

[主持人]:好,刚才仇书记从多个角度介绍了亭湖区住建局党委如何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做法和下一阶段工作的主要思路,让我们感受到了亭湖区住建局党委确实是真抓真管、严抓严管。相信我们今天的访谈会给大家带来不少的启发,感谢仇书记做客“亭湖廉政网”,也感谢广大网友的参与。

[仇道玉]: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主持人]:好,再次谢谢仇书记。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也谢谢网友朋友们,下期再见!


嘉宾:亭湖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仇道玉

访谈时间:2016年126

访谈主题: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区纪委监察局“亭湖廉政网”。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亭湖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仇道玉做客访谈,与广大网友畅谈如何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全面从严治党。欢迎您,仇书记。

[仇道玉]主持人好,“亭湖廉政网”的网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一起交流。

[主持人]今年7月,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首先,请仇书记谈一谈,您是如何理解《问责条例》与全面从严治党之间的关系的?

[仇道玉]好的,我认为《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严动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问责条例》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实现党的团结统一,一靠理想,二靠纪律。这次颁布实施的《问责条例》,是我们党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它与《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一起,共同构成了以党章为遵循、以责任为导向的制度体系。其次,《问责条例》强化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先锋队只有从严管好自己,才能在国家和民族事业中发挥领导核心和模范带头作用。《问责条例》总结历史和实践经验,针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明确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同时,《问责条例》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问责条例》的出台就是要警示全党,失责就要问责,在权力和责任的关系上,责任是第一位的;在义务和权利的关系上,义务在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主持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请问仇书记,您是如何理解《问责条例》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担当精神?

[仇道玉]我认为,我们党员干部不仅要用“力”担当,更要用“心”担当。中央颁布《问责条例》,最终目的不是为了问责,而是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惩腐肃贪的一系列重拳,形成了强烈震慑。但“为官不为”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的背后,反映的还是担当精神不足。抓好落实关键在党委,破解问题根本靠担当。我们要把《问责条例》作为强化担当精神的有力武器,通过问党的领导弱化之责、问党的建设缺失之责、问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之责、问维护党的纪律不严之责,激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营造风清气正的好环境,促进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履行好应尽的职责。

[主持人]《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各级党组织都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以真问责体现真担当。请问您是如何理解《问责条例》的核心内涵?

[仇道玉]我认为《问责条例》的核心内涵突出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突出担当精神。“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起来”,是《问责条例》的核心。构建权力与责任相适应的问责机制,是制度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通过激发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找准责任边界,最终形成责任倒逼机制。其次,突出主体责任。《问责条例》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责处罚,“落实责任”就是《问责条例》的关键。各级党组织肩负着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而党员领导干部则是推进管党治党的“关键少数”,二者相配合、齐使劲,才能真正管好党治好党。《问责条例》把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挺在了前面,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底线”,(首次)从党的制度层面规定,严肃追究三方责任。再次,突出问题导向。《问责条例》对于问责的范围作出了明确划定,主要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开展问责,明确了六种问责情形,对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和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既要追求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最后,突出凝心聚力。《问责条例》的导向是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必须较真碰硬、传导压力。领导干部要履职尽责,党员要身体力行,只有心往一处想,才能劲往一处使,只有“步调一致”,才能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巩固和加强党的团结统一。

[主持人]:好,问责条例》颁布之后,最关键的还是要抓好学习贯彻工作。请问仇书记,我们区住建局党委在这方面已经开展了哪些工作?

[仇道玉]自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后,我们住建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学习活动,引导局机关党支部、下属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进一步把握理解条例的精髓和内涵,确保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双到位。一是严格标准,学出成效。局党委及下属17个党组织运用“住建大讲堂”、集中党课日活动、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全面系统地学习宣传《问责条例》,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局党委主要领导及下属各党组织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积极投身到“学、思、践、悟”中,学以致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带头践行《问责条例》,努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做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表率。三是严格督查,责任落实。我们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了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局纪检组以《条例》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好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局党委会议上研究决定的事项,督促落实到位。同时,要求全系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把《条例》记在脑中、刻在心上,坚持高标准,严格守纪律。四是对照排查,严控底线。我们将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督促全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对照《问责条例》,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计划,切实抓好整改,使纪律和规矩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主持人]:我们区住建局党委下一步如何深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强化责任意识,把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仇道玉]《问责条例》以党章为遵循,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为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员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提供了制度遵循。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深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进一步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提升工作执行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从政环境。一是心中有责,勇于担当。我们将严格按照《问责条例》的要求,紧密结合住建系统实际,进一步完善《局党委及成员工作职责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监督责任,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住建事业各项工作中,推动既管事又管思想管作风,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二是从严问责,动真碰硬。我们将始终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时时保持定力,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真抓真管、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抓学习,带头守条例,敢于严问责,当好贯彻问责条例的示范者和推动者。局党委旗帜鲜明地支持局纪检组执行问责条例,该打的板子一定狠狠地打下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真正让问责条例立起来、严起来、硬起来。三是重在履职,确保常态。问责只是手段,目的在于引领干部担当作为。我们注重把追责问责与任务分解、监察监督、工作考核有机结合,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以追责问责倒逼干部担当,弘扬住建人“团结拼搏、勇争一流”的精神,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在岗知责、在岗思责、在岗尽责。以追责问责促进工作落实,严格执行“任务分解、工作报告、跟踪督查、社会监督”四位一体“工作落实链”,推动担责尽责、追责问责常态化。以追责问责推动制度完善,进一步修改完善局系统建设行业管理制度,提升服务效能,以真问责推动真担当,团结带领全系统广大干群,坚定地干、大胆地干、扎实地干、精准地干、为建设新亭湖作出应有的贡献。

[主持人]:好,刚才仇书记从多个角度介绍了亭湖区住建局党委如何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做法和下一阶段工作的主要思路,让我们感受到了亭湖区住建局党委确实是真抓真管、严抓严管。相信我们今天的访谈会给大家带来不少的启发,感谢仇书记做客“亭湖廉政网”,也感谢广大网友的参与。

[仇道玉]: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主持人]:好,再次谢谢仇书记。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也谢谢网友朋友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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