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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区商务局)
发布日期:2016/12/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2916]

嘉宾简介:商务局党委书记  殷作为

访谈时间:2016年12月2日

访谈主题: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

访谈摘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区纪委监察局“亭湖廉政网”。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殷作为书记到此做客访谈,与广大网友畅谈“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这个话题。欢迎您,殷书记。

[殷作为]主持人好,“亭湖廉政网”的网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一起交流。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以来,“问责”多次出现在习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中,请您跟我们谈一谈,您是如何理解责任与担当这个话题的? 

[殷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我们党一向高度重视责任追究问题,此次将“暂行规定”升格为“条例”,不仅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也表明党内问责制度更趋成型、更加规范。它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一起,构成了以党章为遵循、以责任为导向的制度体系。“自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乱作为’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不作为’‘怕担当’的问题仍有部分存在。”这种状况削弱了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基础,迫切需要制定相关党内法规予以约束和督促,以便唤醒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敬畏之心,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

[主持人]请问殷书记,如何加强《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才能准确把握其核心内涵?

[殷作为]要把学习宣传《问责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重要讲话结合起来,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内涵精髓,深刻把握本真要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学习《问责条例》的同时,要把握好权力、责任、担当的关系,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对我们的党员干部来说,在权力与责任的关系上,责任是第一位的;在义务和权利的关系上,义务在先;手中的权力越大,就意味着责任越大,要担当、要忧心的事就越多。当然不否认现实中有些干部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等问题,影响了事业发展,损害了党的形象。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在管党治党方面,同样不能有权力无责任、有职责无作为。所以只有在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的观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才能心系使命、扛起责任,用走在前列、干在实处的担当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的答卷。

[主持人]请问殷书记,商务局党委是如何强化主体责任,把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的?

[殷作为]在强化主体责任方面,我们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的:一是增强政治意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性。去年3月份,区纪委七届五次会议召开后,我局就在全区率先出台了《亭湖区商务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委、党委主要领导、纪检组长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23项主体责任,要求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责任清单履行各自职责。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二是夯实领导责任。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党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责无旁贷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分别与党委委员、各商贸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进一步 明确党委、纪委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三是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职,严于律已,率先垂范,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八项规定,自觉接受大家监督;实行《科级领导干部去向公示制度》,将局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天去向挂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带动全体党员干部落实作风建设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四是推进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成立了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加强领导和切实抓好作风建设视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实际行动和重要体现,认真研究部署,积极示范带动,督促抓好落实,推动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主持人]请问殷书记,局党委是如何加大问责力,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的?

[殷作为]我局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委十项规定以及区委“十个一律”等要求,紧紧围绕“满意商务、廉洁商务”这一目标,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努力打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纪律监督。坚持“日检查、周点评、月通报”制度,不断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上班下迟到早退、在岗在位、遵守工作纪律、执行制度规定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做到每周一点评,每月一通报,每季一公示;加强对办公室超标、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方面的监督,力求做到不打擦边球、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二是提升作风效能。制定了工作日报制、成绩周汇制、问题月办制、形势季析制、要事特提制等五项制度,工作人员在完成各个阶段工作时,要通过短信、电子邮件、QQ等载体向分管负责人汇报每周工作要点、每月工作成绩等,纪检组每季度对各科室负责人的工作实绩进行通报并公示,接受大家监督,形成人人肯干事、事事有人干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综合运用批评教育、提醒谈话、集体谈话、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开展执纪问责。今年局督查组对作风建设明查暗访130余次,处理违纪违规24人次,发出各类督查通报12期,有效克服了作风散漫、精神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使作风建设真正做到接地气、见实效。

另外,我们还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规党员干部。今年,局党委所属企业(支部)的2名党员干部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被立案,通过调查审理,给予这两名党员干部党内警告处分。通过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教育党员干部哪些红线不能逾越、哪些雷区不能踩,从而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不踩红线、不越规矩。

[主持人]刚才殷书记从多个角度介绍了商务局党委如何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的。相信今天的访谈会给大家带来不少启发,感谢殷书记做客“亭湖廉政网”,也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

[殷作为]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主持人]:我们再次谢谢殷书记。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嘉宾简介:商务局党委书记  殷作为

访谈时间:2016年12月2日

访谈主题: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

访谈摘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区纪委监察局“亭湖廉政网”。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殷作为书记到此做客访谈,与广大网友畅谈“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这个话题。欢迎您,殷书记。

[殷作为]主持人好,“亭湖廉政网”的网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一起交流。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以来,“问责”多次出现在习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中,请您跟我们谈一谈,您是如何理解责任与担当这个话题的? 

[殷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我们党一向高度重视责任追究问题,此次将“暂行规定”升格为“条例”,不仅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也表明党内问责制度更趋成型、更加规范。它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一起,构成了以党章为遵循、以责任为导向的制度体系。“自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乱作为’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不作为’‘怕担当’的问题仍有部分存在。”这种状况削弱了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基础,迫切需要制定相关党内法规予以约束和督促,以便唤醒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敬畏之心,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

[主持人]请问殷书记,如何加强《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才能准确把握其核心内涵?

[殷作为]要把学习宣传《问责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重要讲话结合起来,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内涵精髓,深刻把握本真要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学习《问责条例》的同时,要把握好权力、责任、担当的关系,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对我们的党员干部来说,在权力与责任的关系上,责任是第一位的;在义务和权利的关系上,义务在先;手中的权力越大,就意味着责任越大,要担当、要忧心的事就越多。当然不否认现实中有些干部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等问题,影响了事业发展,损害了党的形象。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在管党治党方面,同样不能有权力无责任、有职责无作为。所以只有在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的观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才能心系使命、扛起责任,用走在前列、干在实处的担当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的答卷。

[主持人]请问殷书记,商务局党委是如何强化主体责任,把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的?

[殷作为]在强化主体责任方面,我们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的:一是增强政治意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性。去年3月份,区纪委七届五次会议召开后,我局就在全区率先出台了《亭湖区商务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委、党委主要领导、纪检组长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23项主体责任,要求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责任清单履行各自职责。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二是夯实领导责任。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党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责无旁贷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分别与党委委员、各商贸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进一步 明确党委、纪委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三是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职,严于律已,率先垂范,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八项规定,自觉接受大家监督;实行《科级领导干部去向公示制度》,将局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天去向挂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带动全体党员干部落实作风建设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四是推进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成立了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加强领导和切实抓好作风建设视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实际行动和重要体现,认真研究部署,积极示范带动,督促抓好落实,推动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主持人]请问殷书记,局党委是如何加大问责力,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的?

[殷作为]我局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委十项规定以及区委“十个一律”等要求,紧紧围绕“满意商务、廉洁商务”这一目标,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努力打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纪律监督。坚持“日检查、周点评、月通报”制度,不断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上班下迟到早退、在岗在位、遵守工作纪律、执行制度规定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做到每周一点评,每月一通报,每季一公示;加强对办公室超标、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方面的监督,力求做到不打擦边球、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二是提升作风效能。制定了工作日报制、成绩周汇制、问题月办制、形势季析制、要事特提制等五项制度,工作人员在完成各个阶段工作时,要通过短信、电子邮件、QQ等载体向分管负责人汇报每周工作要点、每月工作成绩等,纪检组每季度对各科室负责人的工作实绩进行通报并公示,接受大家监督,形成人人肯干事、事事有人干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综合运用批评教育、提醒谈话、集体谈话、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开展执纪问责。今年局督查组对作风建设明查暗访130余次,处理违纪违规24人次,发出各类督查通报12期,有效克服了作风散漫、精神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使作风建设真正做到接地气、见实效。

另外,我们还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规党员干部。今年,局党委所属企业(支部)的2名党员干部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被立案,通过调查审理,给予这两名党员干部党内警告处分。通过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教育党员干部哪些红线不能逾越、哪些雷区不能踩,从而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不踩红线、不越规矩。

[主持人]刚才殷书记从多个角度介绍了商务局党委如何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的。相信今天的访谈会给大家带来不少启发,感谢殷书记做客“亭湖廉政网”,也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

[殷作为]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主持人]:我们再次谢谢殷书记。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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