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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南洋镇)
发布日期:2016/11/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4125]

嘉宾简介:南洋镇党委书记  徐华明

访谈时间:2016114

访谈主题: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

访谈摘要:

[主持人]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亭湖廉政网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南洋镇党委书记徐华明做客访谈,与广大网友畅谈南洋镇党委如何理解把握与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激发责任意识与担当精神。欢迎您,徐书记。

[徐华明]主持人好,“亭湖廉政网”的网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一起交流。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问责条例》的出台,再次向全党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您认为,《问责条例》的颁布,它最突出的亮点在哪里?

[徐华明]我认为,最突出的亮点在于问责。问责是解决问题的核心,也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如果不进行问责,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党与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有了《问责条例》,就要敢于动真格,真刀真枪,坚持问题导向,绝不留情。

[主持人]《问责条例》颁布后,贯彻落实是关键,能否请您谈一谈南洋镇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问责条例》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徐华明]“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要使《问责条例》铁规发力、铁纪生威,就必须加大问责力度,严格抓执行、抓落实,坚持常抓“四种形态”,久久为功推进问责工作常态化。把问责工作贯穿到管党治党全过程,使其真正落到实处,我认为我们应抓好以下几点:

具体的讲一是要聚焦“关键少数”。《问责条例》明确规定,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就要抓住“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让“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

二是要注重落细落小。贯彻执行《问责条例》,不仅要盯住管党治党不力的严重问题,也要盯住一些细小的问题,抓早抓小。就像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一样,从景区会所吃喝玩乐到公款送节礼、月饼、贺年卡这些具体的事情抓起,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三是要织密问责之网。学习贯彻《问责条例》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整合力量、协同作战,变“单打独斗”为“齐抓共管”,上下联动“一盘棋”,共同推动问责工作落实。要明确责任,促进主体责任落实,把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健全责任分解、责任传导、监督检查、倒查追责的完整链条,实现责任“全覆盖”。要注重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量,让监督更便捷、更有效。

[主持人]那么徐书记,您认为中央颁布《问责条例》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徐华明]主持人这个问题问得好,问到点子上了!我们应该正确的认识到,中央颁布《问责条例》,最终目的不是为了问责,而是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我们应当看到,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惩腐肃贪的一系列重要举措,形成了强烈的震慑。但“为官不为”问题的确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功利主义严重,只想当官不想担责;有的奉行好人主义,对问题矛盾听之任之、不管不问;有的能力不足、动力不足,不想干事、懒于作为,等等。这些问题的背后,我想反映的还是担当精神不足。抓好落实关键在党委,破解问题根本靠担当。

我们要把《问责条例》作为强化担当精神的有力武器,通过问党的领导弱化之责、问党的建设缺失之责、问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之责、问维护党的纪律不严之责,问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问出勇于执行的好状态、问出风清气正的好环境,促进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履行好应尽的职责,让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主持人]好的,徐书记,刚刚您提到,您认为《问责条例》的颁布,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唤醒我们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其担当精神。那么,如何才能让《问责条例》唤醒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

[徐华明]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不仅要用“力”担当,更要用“心”担当。《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举措,是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保障。《问责条例》让党内法规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利和责任更加清晰。

要让《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真正成为从严管党治党的“利器”,必须要将《问责条例》贯穿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方方面面,贯穿到日常工作和中心工作,贯穿到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同时,要紧密联系实际,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全面激发出奋发有为的责任担当精神。

不得不说,《问责条例》是党的建设发展史上的又一次新探索、新实践、新征程,必将为从全面严管党治党开启新的篇章,必将唤醒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精神。

[主持人]那么徐书记,在落实《问责条例》方面,南洋镇是如何持续深入推进的?

[徐华明]我们南洋镇党委主要从三个方面落实《问责条例》。

一是明纪律。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全覆盖加大党纪条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力促每一名党员干部做到心中有纪。在《问责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除了集中组织征订学习用书、辅导光盘外,还组织专业讲师队伍下基层宣讲,举办《问责条例》知识竞赛,组织以学习《问责条例》为主题创作廉政文化作品等一系列活动。这些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全镇党员干部对《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是常提醒。每逢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前夕,以及干部任免选拔、换届选举等重要工作节点,我们都会召开专项会议,明确纪律要求。定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同时以微信、QQ为宣传阵地,及时上传有关学习资料,以达到更好的成效。

三是抓重点。严抓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上的“关键人”、“少数人”。只有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责任,积极推动各级党组织和“第一责任人”担责、履责。同时,抓住“关键的少数”,引导和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带队伍、作表率上。

[主持人]徐书记,听了您的简单介绍,我们有理由相信南洋镇在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工作上有一定的卓越成就。能否简单为我们介绍一下?

[徐华明]我们南洋镇党委着力推进失责必问常态化。有责不担,正气难彰;失责不问,百弊丛生。近年来,我们镇党委始终坚持严格执纪,不断加大问责力度,有力的倒逼了“两个责任”落实。

2015年至今,我镇纪委审查立案数达10起,累计有14名党员干部被问责。特别是正东村涉农资金案的立案查处,有效的扼杀侵害村民利益的不正之风,社会影响力极大!这既反映了我们南洋镇党委、纪委工作的力度和成效,也折射出执纪问责依然任重道远。因此,今后还要深入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对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的失职失责行为,发现一起、问责一起,决不能爱惜羽毛、不敢亮剑,决不能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真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究,坚决杜绝“破窗效应”,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

[主持人]刚才徐书记从多个角度介绍了南洋镇党委对《问责条例》的理解把握与贯彻落实,让我们感受到了南洋镇党委敢于惩腐肃贪、勇于问责担当的精神,感受到了南洋镇党委将问责工作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的坚决态度。相信今天的访谈会给大家带来不少启发,也感谢徐书记的光临。

[徐华明]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主持人]以上就是今天亭湖廉政网在线访谈的全部内容,感谢收看,下期再见!

嘉宾简介:南洋镇党委书记  徐华明

访谈时间:2016114

访谈主题: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

访谈摘要:

[主持人]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亭湖廉政网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南洋镇党委书记徐华明做客访谈,与广大网友畅谈南洋镇党委如何理解把握与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激发责任意识与担当精神。欢迎您,徐书记。

[徐华明]主持人好,“亭湖廉政网”的网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一起交流。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问责条例》的出台,再次向全党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您认为,《问责条例》的颁布,它最突出的亮点在哪里?

[徐华明]我认为,最突出的亮点在于问责。问责是解决问题的核心,也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如果不进行问责,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党与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有了《问责条例》,就要敢于动真格,真刀真枪,坚持问题导向,绝不留情。

[主持人]《问责条例》颁布后,贯彻落实是关键,能否请您谈一谈南洋镇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问责条例》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徐华明]“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要使《问责条例》铁规发力、铁纪生威,就必须加大问责力度,严格抓执行、抓落实,坚持常抓“四种形态”,久久为功推进问责工作常态化。把问责工作贯穿到管党治党全过程,使其真正落到实处,我认为我们应抓好以下几点:

具体的讲一是要聚焦“关键少数”。《问责条例》明确规定,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就要抓住“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让“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

二是要注重落细落小。贯彻执行《问责条例》,不仅要盯住管党治党不力的严重问题,也要盯住一些细小的问题,抓早抓小。就像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一样,从景区会所吃喝玩乐到公款送节礼、月饼、贺年卡这些具体的事情抓起,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三是要织密问责之网。学习贯彻《问责条例》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整合力量、协同作战,变“单打独斗”为“齐抓共管”,上下联动“一盘棋”,共同推动问责工作落实。要明确责任,促进主体责任落实,把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健全责任分解、责任传导、监督检查、倒查追责的完整链条,实现责任“全覆盖”。要注重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量,让监督更便捷、更有效。

[主持人]那么徐书记,您认为中央颁布《问责条例》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徐华明]主持人这个问题问得好,问到点子上了!我们应该正确的认识到,中央颁布《问责条例》,最终目的不是为了问责,而是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我们应当看到,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惩腐肃贪的一系列重要举措,形成了强烈的震慑。但“为官不为”问题的确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功利主义严重,只想当官不想担责;有的奉行好人主义,对问题矛盾听之任之、不管不问;有的能力不足、动力不足,不想干事、懒于作为,等等。这些问题的背后,我想反映的还是担当精神不足。抓好落实关键在党委,破解问题根本靠担当。

我们要把《问责条例》作为强化担当精神的有力武器,通过问党的领导弱化之责、问党的建设缺失之责、问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之责、问维护党的纪律不严之责,问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问出勇于执行的好状态、问出风清气正的好环境,促进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履行好应尽的职责,让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主持人]好的,徐书记,刚刚您提到,您认为《问责条例》的颁布,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唤醒我们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其担当精神。那么,如何才能让《问责条例》唤醒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

[徐华明]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不仅要用“力”担当,更要用“心”担当。《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举措,是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保障。《问责条例》让党内法规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利和责任更加清晰。

要让《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真正成为从严管党治党的“利器”,必须要将《问责条例》贯穿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方方面面,贯穿到日常工作和中心工作,贯穿到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同时,要紧密联系实际,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全面激发出奋发有为的责任担当精神。

不得不说,《问责条例》是党的建设发展史上的又一次新探索、新实践、新征程,必将为从全面严管党治党开启新的篇章,必将唤醒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精神。

[主持人]那么徐书记,在落实《问责条例》方面,南洋镇是如何持续深入推进的?

[徐华明]我们南洋镇党委主要从三个方面落实《问责条例》。

一是明纪律。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全覆盖加大党纪条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力促每一名党员干部做到心中有纪。在《问责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除了集中组织征订学习用书、辅导光盘外,还组织专业讲师队伍下基层宣讲,举办《问责条例》知识竞赛,组织以学习《问责条例》为主题创作廉政文化作品等一系列活动。这些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全镇党员干部对《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是常提醒。每逢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前夕,以及干部任免选拔、换届选举等重要工作节点,我们都会召开专项会议,明确纪律要求。定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同时以微信、QQ为宣传阵地,及时上传有关学习资料,以达到更好的成效。

三是抓重点。严抓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上的“关键人”、“少数人”。只有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责任,积极推动各级党组织和“第一责任人”担责、履责。同时,抓住“关键的少数”,引导和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带队伍、作表率上。

[主持人]徐书记,听了您的简单介绍,我们有理由相信南洋镇在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工作上有一定的卓越成就。能否简单为我们介绍一下?

[徐华明]我们南洋镇党委着力推进失责必问常态化。有责不担,正气难彰;失责不问,百弊丛生。近年来,我们镇党委始终坚持严格执纪,不断加大问责力度,有力的倒逼了“两个责任”落实。

2015年至今,我镇纪委审查立案数达10起,累计有14名党员干部被问责。特别是正东村涉农资金案的立案查处,有效的扼杀侵害村民利益的不正之风,社会影响力极大!这既反映了我们南洋镇党委、纪委工作的力度和成效,也折射出执纪问责依然任重道远。因此,今后还要深入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对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的失职失责行为,发现一起、问责一起,决不能爱惜羽毛、不敢亮剑,决不能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真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究,坚决杜绝“破窗效应”,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

[主持人]刚才徐书记从多个角度介绍了南洋镇党委对《问责条例》的理解把握与贯彻落实,让我们感受到了南洋镇党委敢于惩腐肃贪、勇于问责担当的精神,感受到了南洋镇党委将问责工作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的坚决态度。相信今天的访谈会给大家带来不少启发,也感谢徐书记的光临。

[徐华明]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主持人]以上就是今天亭湖廉政网在线访谈的全部内容,感谢收看,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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