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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亭湖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2016/10/2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3395]

嘉宾简介:亭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陈志怀

访谈时间:2016年10月20日

访谈主题: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

访谈摘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区纪委监察局“亭湖廉政网”。我们今天非常荣幸邀请到亭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陈志怀同志做客访谈,与广大网友畅谈亭湖经济开发区如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欢迎您,陈书记。

[陈志怀]:主持人好,“廉政亭湖网”的网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一起交流。

[主持人]:今年7月份,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党的问责工作,体现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首先,我们请陈书记谈一下,您是如何理解中央颁布《问责条例》的重要意义的。

[陈志怀]:好的。今年7月份,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创新,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在新的形势下,要完成“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做到在党爱党、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实践证明,有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党的建设、管党治党就会坚强有力,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就能充分发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总结管党治党丰富经验和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相继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树立高标准,到明确 “负面清单”,再到提出责任要求,三部党内法规既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推动管党治党走向更加制度化、常态化。因此,《问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党要管党的又一制度成果,必将对全面从严治党起到很大的推进作用,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主持人]:请陈书记谈谈您对《问责条例》的理解,以及如何加强《问责条例》的宣传,让党员干部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的核心内涵?

[陈志怀]:好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一共13条,文字非常精炼,但是包含的内容却非常丰富,比如说立法的依据,它的意义、指导思想,包括问责的主体、问责的对象、问责的情形、问责的程序、问责的时间,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我感到《问责条例》内容简明扼要、执纪目标明确,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如果说《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那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则为党员规定了为官底线,即“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与以前的问责制度相比,新的《问责条例》有不少新意和特点:第一,首次明确了问责工作的主体和对象,即谁来问责、对谁问责的问题。第二,责任的种类由2个增加到3个,而且问责要从上而下,先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再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第三,明确规定6种问责情形,问责主体明确、事项具体、方式统一。第四,问责方式具体明确,根据情节轻重规定7种问责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比较易于操作。第五,《问责条例》特别规定,实行“终身问责”,更体现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要求。

当前阶段,我们要重点加强对《问责条例》的宣传,让每一个党员干部知晓《问责条例》的基本内容,形成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共识。一是要利用每周的班子会和晨会,逐条逐句逐字认真学习《问责条例》全文,使全体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及时理解条例的具体内容,吃透其精神实质;二是利用开发区“周六大讲堂”,邀请纪委领导、专家学者为全体党员干部开设专题讲座,系统解读《条例》精神,帮助理解消化吸收;三是充分利用展板、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传播手段,对条例进行学习宣传,在开发区营造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四是组织开展“条例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专题测试活动,对开发区党员干部进行《问责条例》知识测试,通过测试,进一步增强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担当意识。 

[主持人]:陈书记对《问责条例》解读得非常全面、很具体。下面,请您谈谈如何强化责任意识,把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陈志怀]:好的。党委的主体责任具有政治性、全面性和宏观性,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因此党委要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领导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纪委的监督责任具有政策性、专业性和约束性,监督责任意味着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纪委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不能互相替代,更不能互相削弱,而必须相互协调和共同促进,形成双轮驱动的工作格局。

我们亭湖开发区党工委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全力支持纪工委工作。首先,我作为党工委书记,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次,要全力支持纪工委开展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必要的工作保证,让纪工委集中精力、聚焦主业,敢于和善于承担监督责任,同时对其监督不到位、执纪不严肃、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进行纠正。总之,我们开发区党工委、纪工委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真正将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主持人]陈书记说的很好,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界定得很清楚。下面,请您谈谈如何加大问责力度,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把问责工作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

[陈志怀]好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靠制度和问责来保障。问责条例贯彻党章,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问责层层传导压力,以问责推动工作落实。

  我们开发区党工委将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契机,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开发区实现“进位争先”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一是强化责任,牢牢牵住“牛鼻子”。我们将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条例》及相关典型案例通报,通过学习,进一步树立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牢牢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是建章立制,把权力关进“铁笼子”。我们将以针对问题、突出重点、务实管用为目标,强化制度建设,认真修订和执行亭湖开发区《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村居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 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切实提高制度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织牢制度防控的“铁笼子”。三是追责问责,形成强大“震慑力”。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强化日常监管,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坚决杜绝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现象,对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加强监督管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主持人]:刚才陈书记为我们解读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并提出了宣传、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让我们感受到了亭湖开发区党工委非常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扎实,相信今天的访谈会给大家带来了不少启发。感谢陈书记做客“亭湖廉政网”,也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 

[陈志怀]: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主持人]:再次谢谢陈书记。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嘉宾简介:亭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陈志怀

访谈时间:2016年10月20日

访谈主题: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

访谈摘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区纪委监察局“亭湖廉政网”。我们今天非常荣幸邀请到亭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陈志怀同志做客访谈,与广大网友畅谈亭湖经济开发区如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欢迎您,陈书记。

[陈志怀]:主持人好,“廉政亭湖网”的网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一起交流。

[主持人]:今年7月份,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党的问责工作,体现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首先,我们请陈书记谈一下,您是如何理解中央颁布《问责条例》的重要意义的。

[陈志怀]:好的。今年7月份,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创新,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在新的形势下,要完成“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做到在党爱党、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实践证明,有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党的建设、管党治党就会坚强有力,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就能充分发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总结管党治党丰富经验和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相继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树立高标准,到明确 “负面清单”,再到提出责任要求,三部党内法规既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推动管党治党走向更加制度化、常态化。因此,《问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党要管党的又一制度成果,必将对全面从严治党起到很大的推进作用,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主持人]:请陈书记谈谈您对《问责条例》的理解,以及如何加强《问责条例》的宣传,让党员干部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的核心内涵?

[陈志怀]:好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一共13条,文字非常精炼,但是包含的内容却非常丰富,比如说立法的依据,它的意义、指导思想,包括问责的主体、问责的对象、问责的情形、问责的程序、问责的时间,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我感到《问责条例》内容简明扼要、执纪目标明确,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如果说《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那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则为党员规定了为官底线,即“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与以前的问责制度相比,新的《问责条例》有不少新意和特点:第一,首次明确了问责工作的主体和对象,即谁来问责、对谁问责的问题。第二,责任的种类由2个增加到3个,而且问责要从上而下,先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再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第三,明确规定6种问责情形,问责主体明确、事项具体、方式统一。第四,问责方式具体明确,根据情节轻重规定7种问责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比较易于操作。第五,《问责条例》特别规定,实行“终身问责”,更体现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要求。

当前阶段,我们要重点加强对《问责条例》的宣传,让每一个党员干部知晓《问责条例》的基本内容,形成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共识。一是要利用每周的班子会和晨会,逐条逐句逐字认真学习《问责条例》全文,使全体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及时理解条例的具体内容,吃透其精神实质;二是利用开发区“周六大讲堂”,邀请纪委领导、专家学者为全体党员干部开设专题讲座,系统解读《条例》精神,帮助理解消化吸收;三是充分利用展板、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传播手段,对条例进行学习宣传,在开发区营造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四是组织开展“条例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专题测试活动,对开发区党员干部进行《问责条例》知识测试,通过测试,进一步增强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担当意识。 

[主持人]:陈书记对《问责条例》解读得非常全面、很具体。下面,请您谈谈如何强化责任意识,把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陈志怀]:好的。党委的主体责任具有政治性、全面性和宏观性,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因此党委要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领导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纪委的监督责任具有政策性、专业性和约束性,监督责任意味着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纪委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不能互相替代,更不能互相削弱,而必须相互协调和共同促进,形成双轮驱动的工作格局。

我们亭湖开发区党工委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全力支持纪工委工作。首先,我作为党工委书记,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次,要全力支持纪工委开展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必要的工作保证,让纪工委集中精力、聚焦主业,敢于和善于承担监督责任,同时对其监督不到位、执纪不严肃、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进行纠正。总之,我们开发区党工委、纪工委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真正将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主持人]陈书记说的很好,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界定得很清楚。下面,请您谈谈如何加大问责力度,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把问责工作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

[陈志怀]好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靠制度和问责来保障。问责条例贯彻党章,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问责层层传导压力,以问责推动工作落实。

  我们开发区党工委将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契机,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开发区实现“进位争先”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一是强化责任,牢牢牵住“牛鼻子”。我们将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条例》及相关典型案例通报,通过学习,进一步树立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牢牢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是建章立制,把权力关进“铁笼子”。我们将以针对问题、突出重点、务实管用为目标,强化制度建设,认真修订和执行亭湖开发区《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村居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 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切实提高制度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织牢制度防控的“铁笼子”。三是追责问责,形成强大“震慑力”。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强化日常监管,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坚决杜绝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现象,对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加强监督管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主持人]:刚才陈书记为我们解读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并提出了宣传、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让我们感受到了亭湖开发区党工委非常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扎实,相信今天的访谈会给大家带来了不少启发。感谢陈书记做客“亭湖廉政网”,也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 

[陈志怀]: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主持人]:再次谢谢陈书记。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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