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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6/10/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3629]

嘉宾简介: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敬东
访谈时间:2016年10月19日
访谈主题: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
访谈摘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区纪委监察局“亭湖廉政网”。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财政局党委张敬东书记做客访谈,与广大网友畅谈“用好问责利器  积极依法治财”的话题。欢迎您,张书记。
[张敬东]:主持人好,“亭湖廉政网”的网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一起交流。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近日,党中央制定出台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更是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张书记,《问责条例》出台后,您觉得对党员干部触动最大的是什么?

[张敬东]:要说对党员干部触动,我认为进一步唤醒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问责条例》聚焦解决管党治党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问责主体、情形和方式,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政治基础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这让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不尽责、不担当不仅辜负了党和人民重托,也丧失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资格,充分认识到一些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重要的根源在于只盯住手中权力的大小,忽视甚至淡忘了应担负的责任。

[主持人]:作为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和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多年来,我们财政局一直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积极依法行政。《问责条例》出台后,财政局又是如何贯彻学习的?

[张敬东]:近年来,区委就如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了一系列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日前,我局按照区委统一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问责条例》热潮,推动局党委下属九个支部以执行《问责条例》为抓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细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努力做到从本级抓起、从自己做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直把责任压实到基层、具体岗位和每个人员。

[主持人]:张书记,刚才您说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直把责任压实到基层、具体岗位和每个人员,能和大家具体谈一谈么?

[张敬东]:好的,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推动局党委下属九个支部落实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一是认真学习解读《条例》精神。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通知精神,逐条学习解读《条例》原文,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局纪检组抓好《条例》的学习,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二是努力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充分利用党员活动日、局务会、局财政大讲堂解读、党支部讨论、党员学习远程教育等方式展开学习,将《条例》纳入支部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用。搭建线上线下学习平台,运用局门户网站、局机关党建窗口、“两学一做”专栏加强宣传学习,精心挑选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刊载的学习解读文章,及时推发推送至局党建微信群、局党建交流QQ群,进一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理解,努力营造学习《条例》的良好氛围。同时,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曝光问责的典型案例,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让《问责条例》真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

三是主动融入各项中心工作。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唤醒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激发勇于担当精神;与“五型”财政品牌建设和“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结合起来,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与推动财政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紧紧聚焦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较真碰硬,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主持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问责条例》的出台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从财政工作的实践来看,您认为,学习贯彻落实《问责条例》的关键点应该在哪?

[张敬东]:问责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履责尽责,不失职失责。区财政局作为区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在推进全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职责,关键在以首问责任制贯彻落实好行政问责办法。一是明确首问责任人。规定来人、来电办理或咨询事务的服务对象,首位接洽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规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二是明确首问责任人职责。规定办理或咨询事务的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在限时办结制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手续不全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应详细说明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属于其他单位职责范围的,应主动告知说明,并尽可能提供帮助;三是明确首问责任人接待事项。规定问责任人要以主动热情的态度接待每一位服务对象;四是明确违反首问责任制的处理。规定凡属违反首问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局行政问责和内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从实践来看,只有把这几个方面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激发各支部和所有党员干部真正把责任扛起来。

[主持人]: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次。如何加大问责力度,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把问责工作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

[张敬东]: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要将问责工作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首先,要着力《条例》贯彻的财政担当。以学习贯彻《条例》倒逼责任落实、激发担当精神,进一步履行好财政支持发展与改革的担当、保障民生与稳定的担当、厉行法治与财政治理的担当、深化党建与作风的担当。其次,要着力《条例》问责的财政制度建设。主动把《条例》与各项财政制度衔接起来,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九月初,我局根据区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建设管理的意见》,制定出台了《盐城市亭湖区基层财政管理实施细则》,强势推进基层财政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势推进基层财政依法行政。

还有就是,要着力接受监督和履行财政监督的责任强化。担当好财政财务监督责任,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积极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财政监督体系,在管理、检查、公开、改革上下功夫,着力打好组合拳,推动各项财政工作迈上新台阶。近期,我局组成5个检查组,分乡镇、街道、园区3个层面开展基层财财务互审工作,相互“挑刺”、交流、探讨、学习,全面摸清情况、揭示问题、防范风险、消除隐患。目的就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加大问责力度,把问责工作贯穿到财政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落实好党的《问责条例》。

[主持人]刚才书记从多个角度介绍了财政局“用好问责利器,积极依法治财”的情况。相信今天的访谈会给大家带来不少启发,感谢书记做客亭湖廉政网,也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 
[张敬东]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主持人]再次谢谢书记。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谢谢网友朋友们,下期再见!

嘉宾简介: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敬东
访谈时间:2016年10月19日
访谈主题: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
访谈摘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区纪委监察局“亭湖廉政网”。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财政局党委张敬东书记做客访谈,与广大网友畅谈“用好问责利器  积极依法治财”的话题。欢迎您,张书记。
[张敬东]:主持人好,“亭湖廉政网”的网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一起交流。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近日,党中央制定出台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更是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张书记,《问责条例》出台后,您觉得对党员干部触动最大的是什么?

[张敬东]:要说对党员干部触动,我认为进一步唤醒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问责条例》聚焦解决管党治党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问责主体、情形和方式,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政治基础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这让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不尽责、不担当不仅辜负了党和人民重托,也丧失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资格,充分认识到一些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重要的根源在于只盯住手中权力的大小,忽视甚至淡忘了应担负的责任。

[主持人]:作为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和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多年来,我们财政局一直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积极依法行政。《问责条例》出台后,财政局又是如何贯彻学习的?

[张敬东]:近年来,区委就如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了一系列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日前,我局按照区委统一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问责条例》热潮,推动局党委下属九个支部以执行《问责条例》为抓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细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努力做到从本级抓起、从自己做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直把责任压实到基层、具体岗位和每个人员。

[主持人]:张书记,刚才您说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直把责任压实到基层、具体岗位和每个人员,能和大家具体谈一谈么?

[张敬东]:好的,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推动局党委下属九个支部落实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一是认真学习解读《条例》精神。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通知精神,逐条学习解读《条例》原文,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局纪检组抓好《条例》的学习,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二是努力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充分利用党员活动日、局务会、局财政大讲堂解读、党支部讨论、党员学习远程教育等方式展开学习,将《条例》纳入支部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用。搭建线上线下学习平台,运用局门户网站、局机关党建窗口、“两学一做”专栏加强宣传学习,精心挑选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刊载的学习解读文章,及时推发推送至局党建微信群、局党建交流QQ群,进一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理解,努力营造学习《条例》的良好氛围。同时,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曝光问责的典型案例,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让《问责条例》真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

三是主动融入各项中心工作。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唤醒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激发勇于担当精神;与“五型”财政品牌建设和“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结合起来,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与推动财政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紧紧聚焦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较真碰硬,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主持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问责条例》的出台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从财政工作的实践来看,您认为,学习贯彻落实《问责条例》的关键点应该在哪?

[张敬东]:问责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履责尽责,不失职失责。区财政局作为区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在推进全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职责,关键在以首问责任制贯彻落实好行政问责办法。一是明确首问责任人。规定来人、来电办理或咨询事务的服务对象,首位接洽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规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二是明确首问责任人职责。规定办理或咨询事务的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在限时办结制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手续不全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应详细说明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属于其他单位职责范围的,应主动告知说明,并尽可能提供帮助;三是明确首问责任人接待事项。规定问责任人要以主动热情的态度接待每一位服务对象;四是明确违反首问责任制的处理。规定凡属违反首问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局行政问责和内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从实践来看,只有把这几个方面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激发各支部和所有党员干部真正把责任扛起来。

[主持人]: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次。如何加大问责力度,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把问责工作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

[张敬东]: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要将问责工作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首先,要着力《条例》贯彻的财政担当。以学习贯彻《条例》倒逼责任落实、激发担当精神,进一步履行好财政支持发展与改革的担当、保障民生与稳定的担当、厉行法治与财政治理的担当、深化党建与作风的担当。其次,要着力《条例》问责的财政制度建设。主动把《条例》与各项财政制度衔接起来,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九月初,我局根据区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建设管理的意见》,制定出台了《盐城市亭湖区基层财政管理实施细则》,强势推进基层财政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势推进基层财政依法行政。

还有就是,要着力接受监督和履行财政监督的责任强化。担当好财政财务监督责任,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积极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财政监督体系,在管理、检查、公开、改革上下功夫,着力打好组合拳,推动各项财政工作迈上新台阶。近期,我局组成5个检查组,分乡镇、街道、园区3个层面开展基层财财务互审工作,相互“挑刺”、交流、探讨、学习,全面摸清情况、揭示问题、防范风险、消除隐患。目的就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加大问责力度,把问责工作贯穿到财政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落实好党的《问责条例》。

[主持人]刚才书记从多个角度介绍了财政局“用好问责利器,积极依法治财”的情况。相信今天的访谈会给大家带来不少启发,感谢书记做客亭湖廉政网,也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 
[张敬东]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主持人]再次谢谢书记。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谢谢网友朋友们,下期再见!

嘉宾简介: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敬东
访谈时间:2016年10月19日
访谈主题: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
访谈摘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区纪委监察局“亭湖廉政网”。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财政局党委张敬东书记做客访谈,与广大网友畅谈“用好问责利器  积极依法治财”的话题。欢迎您,张书记。
[张敬东]:主持人好,“亭湖廉政网”的网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一起交流。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近日,党中央制定出台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更是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张书记,《问责条例》出台后,您觉得对党员干部触动最大的是什么?

[张敬东]:要说对党员干部触动,我认为进一步唤醒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问责条例》聚焦解决管党治党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问责主体、情形和方式,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政治基础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这让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不尽责、不担当不仅辜负了党和人民重托,也丧失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资格,充分认识到一些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重要的根源在于只盯住手中权力的大小,忽视甚至淡忘了应担负的责任。

[主持人]:作为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和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多年来,我们财政局一直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积极依法行政。《问责条例》出台后,财政局又是如何贯彻学习的?

[张敬东]:近年来,区委就如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了一系列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日前,我局按照区委统一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问责条例》热潮,推动局党委下属九个支部以执行《问责条例》为抓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细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努力做到从本级抓起、从自己做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直把责任压实到基层、具体岗位和每个人员。

[主持人]:张书记,刚才您说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直把责任压实到基层、具体岗位和每个人员,能和大家具体谈一谈么?

[张敬东]:好的,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推动局党委下属九个支部落实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一是认真学习解读《条例》精神。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通知精神,逐条学习解读《条例》原文,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局纪检组抓好《条例》的学习,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二是努力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充分利用党员活动日、局务会、局财政大讲堂解读、党支部讨论、党员学习远程教育等方式展开学习,将《条例》纳入支部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用。搭建线上线下学习平台,运用局门户网站、局机关党建窗口、“两学一做”专栏加强宣传学习,精心挑选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刊载的学习解读文章,及时推发推送至局党建微信群、局党建交流QQ群,进一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理解,努力营造学习《条例》的良好氛围。同时,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曝光问责的典型案例,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让《问责条例》真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

三是主动融入各项中心工作。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唤醒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激发勇于担当精神;与“五型”财政品牌建设和“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结合起来,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与推动财政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紧紧聚焦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较真碰硬,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主持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问责条例》的出台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从财政工作的实践来看,您认为,学习贯彻落实《问责条例》的关键点应该在哪?

[张敬东]:问责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履责尽责,不失职失责。区财政局作为区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在推进全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职责,关键在以首问责任制贯彻落实好行政问责办法。一是明确首问责任人。规定来人、来电办理或咨询事务的服务对象,首位接洽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规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二是明确首问责任人职责。规定办理或咨询事务的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在限时办结制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手续不全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应详细说明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属于其他单位职责范围的,应主动告知说明,并尽可能提供帮助;三是明确首问责任人接待事项。规定问责任人要以主动热情的态度接待每一位服务对象;四是明确违反首问责任制的处理。规定凡属违反首问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局行政问责和内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从实践来看,只有把这几个方面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激发各支部和所有党员干部真正把责任扛起来。

[主持人]: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次。如何加大问责力度,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把问责工作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

[张敬东]: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要将问责工作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首先,要着力《条例》贯彻的财政担当。以学习贯彻《条例》倒逼责任落实、激发担当精神,进一步履行好财政支持发展与改革的担当、保障民生与稳定的担当、厉行法治与财政治理的担当、深化党建与作风的担当。其次,要着力《条例》问责的财政制度建设。主动把《条例》与各项财政制度衔接起来,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九月初,我局根据区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建设管理的意见》,制定出台了《盐城市亭湖区基层财政管理实施细则》,强势推进基层财政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势推进基层财政依法行政。

还有就是,要着力接受监督和履行财政监督的责任强化。担当好财政财务监督责任,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积极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财政监督体系,在管理、检查、公开、改革上下功夫,着力打好组合拳,推动各项财政工作迈上新台阶。近期,我局组成5个检查组,分乡镇、街道、园区3个层面开展基层财财务互审工作,相互“挑刺”、交流、探讨、学习,全面摸清情况、揭示问题、防范风险、消除隐患。目的就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加大问责力度,把问责工作贯穿到财政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落实好党的《问责条例》。

[主持人]刚才书记从多个角度介绍了财政局“用好问责利器,积极依法治财”的情况。相信今天的访谈会给大家带来不少启发,感谢书记做客亭湖廉政网,也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 
[张敬东]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主持人]再次谢谢书记。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谢谢网友朋友们,下期再见!

嘉宾简介: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敬东
访谈时间:2016年10月19日
访谈主题: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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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区纪委监察局“亭湖廉政网”。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财政局党委张敬东书记做客访谈,与广大网友畅谈“用好问责利器  积极依法治财”的话题。欢迎您,张书记。
[张敬东]:主持人好,“亭湖廉政网”的网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一起交流。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近日,党中央制定出台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更是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张书记,《问责条例》出台后,您觉得对党员干部触动最大的是什么?

[张敬东]:要说对党员干部触动,我认为进一步唤醒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问责条例》聚焦解决管党治党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问责主体、情形和方式,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政治基础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这让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不尽责、不担当不仅辜负了党和人民重托,也丧失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资格,充分认识到一些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重要的根源在于只盯住手中权力的大小,忽视甚至淡忘了应担负的责任。

[主持人]:作为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和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多年来,我们财政局一直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积极依法行政。《问责条例》出台后,财政局又是如何贯彻学习的?

[张敬东]:近年来,区委就如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了一系列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日前,我局按照区委统一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问责条例》热潮,推动局党委下属九个支部以执行《问责条例》为抓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细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努力做到从本级抓起、从自己做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直把责任压实到基层、具体岗位和每个人员。

[主持人]:张书记,刚才您说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直把责任压实到基层、具体岗位和每个人员,能和大家具体谈一谈么?

[张敬东]:好的,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推动局党委下属九个支部落实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一是认真学习解读《条例》精神。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通知精神,逐条学习解读《条例》原文,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局纪检组抓好《条例》的学习,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二是努力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充分利用党员活动日、局务会、局财政大讲堂解读、党支部讨论、党员学习远程教育等方式展开学习,将《条例》纳入支部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用。搭建线上线下学习平台,运用局门户网站、局机关党建窗口、“两学一做”专栏加强宣传学习,精心挑选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刊载的学习解读文章,及时推发推送至局党建微信群、局党建交流QQ群,进一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理解,努力营造学习《条例》的良好氛围。同时,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曝光问责的典型案例,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让《问责条例》真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

三是主动融入各项中心工作。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唤醒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激发勇于担当精神;与“五型”财政品牌建设和“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结合起来,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与推动财政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紧紧聚焦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较真碰硬,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主持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问责条例》的出台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从财政工作的实践来看,您认为,学习贯彻落实《问责条例》的关键点应该在哪?

[张敬东]:问责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履责尽责,不失职失责。区财政局作为区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在推进全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职责,关键在以首问责任制贯彻落实好行政问责办法。一是明确首问责任人。规定来人、来电办理或咨询事务的服务对象,首位接洽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规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二是明确首问责任人职责。规定办理或咨询事务的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在限时办结制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手续不全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应详细说明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属于其他单位职责范围的,应主动告知说明,并尽可能提供帮助;三是明确首问责任人接待事项。规定问责任人要以主动热情的态度接待每一位服务对象;四是明确违反首问责任制的处理。规定凡属违反首问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局行政问责和内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从实践来看,只有把这几个方面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激发各支部和所有党员干部真正把责任扛起来。

[主持人]: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次。如何加大问责力度,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把问责工作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

[张敬东]: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要将问责工作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首先,要着力《条例》贯彻的财政担当。以学习贯彻《条例》倒逼责任落实、激发担当精神,进一步履行好财政支持发展与改革的担当、保障民生与稳定的担当、厉行法治与财政治理的担当、深化党建与作风的担当。其次,要着力《条例》问责的财政制度建设。主动把《条例》与各项财政制度衔接起来,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九月初,我局根据区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建设管理的意见》,制定出台了《盐城市亭湖区基层财政管理实施细则》,强势推进基层财政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势推进基层财政依法行政。

还有就是,要着力接受监督和履行财政监督的责任强化。担当好财政财务监督责任,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积极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财政监督体系,在管理、检查、公开、改革上下功夫,着力打好组合拳,推动各项财政工作迈上新台阶。近期,我局组成5个检查组,分乡镇、街道、园区3个层面开展基层财财务互审工作,相互“挑刺”、交流、探讨、学习,全面摸清情况、揭示问题、防范风险、消除隐患。目的就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加大问责力度,把问责工作贯穿到财政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落实好党的《问责条例》。

[主持人]刚才书记从多个角度介绍了财政局“用好问责利器,积极依法治财”的情况。相信今天的访谈会给大家带来不少启发,感谢书记做客亭湖廉政网,也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 
[张敬东]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主持人]再次谢谢书记。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谢谢网友朋友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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