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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创新服务举措”巡礼(七):发改委篇—— 致力打造“阳光发改”
发布日期:2016/4/8       作者:      来源:区发改委      浏览次数:[2231]

    ——区十大创新服务举措、发改委服务发展纪事

为不断强化机关服务,促进机关作风持续转变,区发改积极实施“推进服务创新,打造 ‘阳光发改’”,项目被列入区2015年主要改革事项,目前“阳光发改”系统已顺利建成并投入运行,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投资者办事,取得了显著成效。

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阳光发改”旨在打造网上审批服务平台,是我委创新行政服务的重要路径和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委“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的内在要求。今年3月份以来,我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明确了由一名副主任牵头,委办公室、许可科组建专门工作班子,迅速启动我区“阳光发改”系统建设相关工作。我委始终与市发改委和软件开发公司——国泰新点保持沟通,并积极向区政府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多次与国泰新点公司研究商谈,经委党组专题讨论,明确要按照市“阳光发改”平台有关标准,结合我委实际,进行“阳光发改”平台的开发建设。“阳光发改”平台建设工作获得了区政府委区政府的支持,列入了亭湖区2015年主要改革任务。

严格按时序建设,工作推进迅速。我委的“阳光发改”平台建设经历三个阶段:一是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3月—2015年4月)。委内成立以陈熙副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许可科及有关人员组成的具体项目组,并积极向其他兄弟县区学习研讨,在此基础上,确定了系统开发方案,并做好系统网络、服务器购置、权力梳理、基本信息等软件部署的准备工作。二是开发建设阶段(2015年5月—8月)。先后完成系统的设计开发、上线试运行、配套制度编制等工作。三是提升完善阶段(2015年9月—11月)。经过培训和使用,各相关科室人员已能够熟练操作系统。

重抓关键环节,强化监督监察。一是促进阳光行权。在权力运行流程图中设置了办件时限超时、流程处理异常等10个风险点,制定了8项防控措施,全委所有行政权力及事权事项全部在网上运行,并融合自动办公系统的公文接受、办理、印发等功能,确保所有权力“全上网”、“真上网”。二是注重制度保障。按照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初步制定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权力运行情况通报制度、阳光发改绩效考核办法等3项配套制度,形成了操作性较强的制度保障体系。同时,建立权力运行绩效量化评估制度,以信息化的手段采集数据并计算评估结果,直接纳入委机关年终考核评优体系,重在构建保证“阳光发改”系统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强效能监察。通过建立电子监察平台,对权力运行每个岗位、每个环节进行实时监察,发现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及时督查督办,并定期通报相关情况。设计了对监督监察人员操作进行统计并建立监察日记的功能,确保全程监督、全员监督,不留空档。

系统建设完善,功能较为完备。我委的“阳光发改”系统由行政权力库、外网政务大厅、办公运行平台、电子监察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等“一库四平台”和政务服务系统和OA系统组成,其基本内涵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现全程公开、全程透明、全程留痕、全程监督”。“阳光发改”系统目前已实现对全委所有业务科室、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网上行政监察的全覆盖,实现与公文办理、核心业务和行政绩效管理的融合,以及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动态监督、对项目建设的全程监督、对监督监察人员再监督。阳光发改大大提升了我委的工作效率,办件速度明显加快,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办事办文也更加规范。

配套优化流程,打造效能高地。与“阳光发改”系统建设并行,我委同时出台措施,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件效率。在我委审批的项目规定的法定时限是20个工作日,但我委为加快审批节奏,按照“高效、优质、不收费”的原则,确保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我委对办理审批工作的人员,要求做到在办理项目审批服务手续过程中,对每一个受理项目,审批所需材料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办理审批手续时不管办成与否,都要求热情周到,不推诿,不扯皮,实行首问负责制,保质保量完成审批工作。对手续齐全的审批项目实行当场及时办理。对在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不符合审批要求的,我们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实施重大项目容缺预审制度、联审联办制度,对一些急办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阳光发改”作为我委一项重大的创新服务举措,将会长期坚持,并将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完善。我们将参评“十大创新服务举措”为契机,我委将进一步牢固树立“服务客商、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理念,不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将机关全体人员的效能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区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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