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
发布日期:2018/1/1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22133]
1. 严禁发表、传播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一致的言论。
2. 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搞特权、谋私利。
3. 严禁参加可能影响正确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活动。
4. 严禁非工作需要谈论涉及纪检监察工作秘密的信息。
5. 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和在公共场所酗酒。
6.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营利性陪侍场所消费。
1. 严禁发表、传播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一致的言论。
2. 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搞特权、谋私利。
3. 严禁参加可能影响正确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活动。
4. 严禁非工作需要谈论涉及纪检监察工作秘密的信息。
5. 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和在公共场所酗酒。
6.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营利性陪侍场所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