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斗争精神融入履职尽责中
发布日期:2024/1/4 作者: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309]
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始终同一切破坏党的团结统一、损害党的先进纯洁的人和事作斗争,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极其重要的品格。要强化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将斗争精神融入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各方面。
落实政治要求、把准斗争方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斗争意志,夯实斗争底气,增强服务保障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坚决斗争,坚决清除同党离心离德的“两面人”、结党营私的“小团伙”、阳奉阴违的“伪忠诚”。
把发扬斗争精神寓于履行职责使命之中。聚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紧盯重点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紧盯领域治理热点、行业治理堵点、基层治理痛点,综合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等方式,深入整治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惠民政策等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断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
淬炼战无不胜的斗争本领。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贯穿自身建设,打造对党绝对忠诚、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依托结对帮带、跟班学习、轮岗交流等机制,强化岗位练兵和实战训练,练就敢于善于斗争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注重锤炼专业能力,采取专家讲座、骨干领学、案例研讨等形式,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薛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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